“我年纪大了走不动了,还晕车,你们法院的同志亲自上门来给我办理,真是太好了!”
八旬老人对大关法院办案干警说道。
2月9日,
大关法院巡回上门服务,
成功为八旬老人解忧愁。
杨某某系杨某之父。杨某与周某系夫妻关系。杨某某的女儿杨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后,便一直是杨某某一家人在照管。经杨某某一家人与周某协商后,由杨某某向法院申请宣告杨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要求指定杨某某为杨某的监护人,嗣后解除婚姻关系,周某向杨某支付经济帮助费10000元。经司法鉴定杨某确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杨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杨某某作为杨某的监护人。法院宣判后,周某一直未提起离婚诉讼,承诺的经济帮助费10000元也未支付。
近来,八旬老人杨某某通过电话向大关法院口头提起离婚诉讼。经了解,杨某某系作为监护人代其女儿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欲解除女儿杨某与其丈夫周某的婚姻关系,同时要求周某向杨某支付之前口头协商好的经济帮助费10000元。接到来电后,经接听电话的办案干警汇报,大关法院领导高度重视,考虑到杨某某系八旬老人,年迈行走不便,居住地离法院较远,遂安排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案干警及时上门为老人排忧解难,为杨某某送上“绿色服务”。
2月9日,办案干警一行人整装出发,携带便携式办案电脑和打印机等设备前往杨某某居住地为其办理口头登记诉状。登记好诉状后,办案干警立即电话与周某取得了联系,周某亦承认杨某某所诉属实,但因近年来在外务工未赚到多少钱,导致承诺的帮助费未能及时到位。听完周某的辩称后,办案干警发现双方的关系尚有缓和的可能,调解达成协议的可能较大。因周某现在外务工,办案干警在征求双方同意后,立即利用便携式办案设备与个人手机网络热点联网,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双方进行“线上+线下”视频调解。最终,双方欢欢喜喜地达成了调解协议,办案干警当场撰写好《民事调解书》,并分别通过直接送达、电子送达的方式将法律文书送达给了双方。杨某某笑口颜开地说道:“我在家里事情就解决好了,辛苦你们大老远地赶过来为我办理,谢谢你们了!”
“绿色服务”是大关法院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社会群体提供的一项有温度的人性化司法服务举措,是大关法院为民办实事的良好载体,“绿色服务”一次次的巡回出发,为人民群众化纠纷、办实事、解忧愁,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