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开始同居生活,生育子女后却分道扬镳,所生子女如何抚养成难题,看法院如何调解。
原告严某与被告向某经人介绍认识开始同居生活,共同生活期间育有两子,因性格、家庭等原因,原、被告经常发生争吵,感情无法继续维系,被告向某于2020年离家后双方失去联系。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相应的抚养费。
大关县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案干警积极与被告联系,得知被告已在彝良县另组建家庭且即将临产,考虑到被告行动不便,为更好开展调解工作,办案干警积极联系被告所在地的彝良县龙安法庭请求协助。办案干警到达被告所在村委会后,将被告接上车一起到达龙安法庭,在龙安法庭干警的积极协助下,借助法庭的相关设备组织原、被告进行远程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原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0000元。至此,该起纠纷在两地法院的积极合作下得到圆满化解。
此次跨区域的联合调解,充分体现了两院干警认真积极的工作态度,彰显了兄弟法院之间团结一心、紧密配合的协作精神,今后大关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横向联系,不断深化异地调解联动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