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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让您老有所依!
作者:刘青媛  发布时间:2023-03-01 15:45: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大关县人民法院天星法庭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并成功达成调解协议,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家庭和谐稳定。


案情简介

原告杨某现已83岁高龄,生育了2女2子,儿女均已成家立业,4个子女并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子女们有各自的家庭,有各自的负担,杨某已经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全体护理。四名子女对赡养老人无法协商一致,杨某想到自己一直随某个子女生活,无疑是给这个子女带来沉重的负担,于是杨某起诉到法院,希望帮助解决自己的赡养问题。

以案说法

由于部分被告不在当地,于是法庭干警通过人民调解平台通过远程视频主持调解,法官先从道德角度对原告的子女进行了教育,引导子女应该积极主动共同承担起赡养母亲的责任,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让母亲能够安享晚年;再从法律角度进行了深入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因此,子女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自己应尽的义务。

最终经过近5个小时的调解,终于在晚上七点左右,就杨某护理、生活费、医疗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法官寄语: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共同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子女不仅要在物质上供养、生活中照顾老人,还应在精神上关心、慰藉老人,让老年人能安度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



 
来源:大关县人民法院天星法庭
责任编辑: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