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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 以案释法】暴力袭警,“真刑”!
作者:陈凤  发布时间:2023-03-15 10:26:56 打印 字号: | |

近期,大关法院审理了首例袭警罪案件,罪犯童某犯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案情回顾

今年1月的一天晚上,凌晨两点多,翠华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报警后出警到童某家中。经了解,童某与几个朋友在家中喝酒,醉酒后与妻子发生吵打,其妻报警。民警到现场后对童某进行了劝导,但童某不听,辱骂执法民警并将两名民警打成轻微伤,其朋友拉架也被波及。案发后,童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大关法院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后,判处童某有期徒刑八个月。案件已经生效。


法律释明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将“袭警罪”独立成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生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童某在民警执行公务过程中,暴力打伤执法民警,其行为恶劣,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保护一线执法警察的人身安全,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执法权威的必然要求,我们每一位公民都有义务配合人民警察正常执法,暴力抗法是绝对不可取的。



法官提示


最后,还想告诫大家,饮酒适量,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醉酒状态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醉酒后的人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举止,但是人可以选择不喝酒,不要让酒精掌控你。


 
来源:诉讼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