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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执前督促促履行,执源治理显成效
作者:贾进  发布时间:2023-04-03 16:25:25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执源治理,切实解决执行难。近日,木杆法庭干警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多次沟通,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抚养费60000元,申请人申请撤回执行申请。


基本案情

殷某与胡某同居多年生育一男一女,但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2020年,殷某诉至本院,经本院判决,两个子女均由胡某直接抚养,殷某按月支付抚养费至二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判决生效后,殷某并未支付抚养费,无奈之下,胡某来到法庭,请求法庭立案强制执行抚养费。法庭干警在了解情况后,为尽快执行到抚养费,法庭干警决定通过执前督促履行的方式,督促殷某自动履行,经多方打听殷某联系方式,终于联系上殷某,但殷某表示自己不愿支付。法庭干警从情理和法律的角度向殷某进行释明,经过几天的电话沟通,殷某最终同意支付。最后双方协商一致,由殷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60000元即可,不用另行支付的抚养费,并申请撤回执行申请。

2023年3月28日,殷某委托其弟弟到法庭履行抚养费60000元,该案通过立案前督促执行完毕。

木杆法庭通过建立执前督促制度,促使义务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减少案件增量。下一步,木杆法庭将持续探索执源治理新举措,为当事人提供解决纠纷解决的多元化渠道,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化解矛盾,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法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来源:大关县人民法院木杆法庭
责任编辑: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