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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征地补偿起纷争,法庭解纷有妙招
作者:何仙  发布时间:2023-04-03 16:29:10 打印 字号: | |

木杆法庭按照大关县人民法院“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着力打造普法强基“五大阵地”的工作举措,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联合高桥镇人民政府及辖区村两委化解一起近十年的纠纷。通过“带案式挂联普法”,发挥个案办理的教育、指引作用,以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纠纷简介

张三(化名)与李四(化名)在二十年前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约定李四将其土地经营权全部转让由张三经营管理。此协议经当地村委同意并履行多年。协议签订十年后,转让的部分土地因水利工程需征收,在公示期间,双方对部分土地权属产生纠纷,经多次调解无果,导致征地补偿款一直未能发放。张三无奈后提出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

因历史原因,双方协议中的部分土地没有承包经营权证书明确土地位置、面积、界限等土地基本信息,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也没有写清楚土地的具体信息。解决问题的根源在于土地经营权的确认,但法院在本案中无法确认双方的合同效力。

调解过程

为化解双方纠纷,同时进行普法宣传,本案经开庭审理后没有简单驳回张三的请求,而是在宣判前邀请有关职能部门以及部分群众,对争议地情况的历史来源、耕种情况以及是否转让进行多方了解并到地块实地勘验。通过职能部门对征地补偿的解释,法庭对《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土地权属问题的处理、《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规则问题等进行解释,组织多次协商。最终,经过多轮背靠背调解、面对面沟通,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逐渐缓和,差距也逐步减少,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确定各自领取的补偿款。案件以张三与李四达成协议为由撤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至此,一桩在当地影响较大且遗留近十年的征地补偿纠纷得以化解,为化解当地此类其余纠纷提供经验,也产生了普法宣传的效果。木杆法庭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辖区基层社会治理,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将“带案式挂联普法”作为普法强基的重要形式。

 
来源:大关县人民法院木杆法庭
责任编辑: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