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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典”亮乡村法治明灯,释法明理润民心
作者:刘倩  发布时间:2023-05-15 16:07:34 打印 字号: | |

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进一步推进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群众了解、掌握和运用民法典,大关县人民法院深入翠华镇兴隆村调解一起侵权案件并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2022年8月,小明(化名)与小强(化名)在学校教室内玩耍,不慎造成小强手部受伤,小强及其法定代理人主张小明与学校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等共计75269元。因赔偿问题协商不一致,小强及其法定代理人遂将小明与学校起诉至法院。大关法院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兴隆村委会详细询问情况,仔细分析了案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当事人各方的过错等因素,核定损失并作出责任划分,调解过程中法院干警引用民法典相关条文,结合法院审理的类似案件,现场对当事人进行了普法宣传,引导双方积极承担责任,依法、理性解决矛盾纠纷。经过近三个小时的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案结事了。

本案发生在校园内,当事人之间又是朝夕相处的同学,如何有效化解纠纷又不伤害同学情谊,让该案在当地具有一定指引性,是办案干警一直重点考虑的问题,调解过程中办案干警也始终秉承“积极、优先、亲和、关怀”的司法理念,精准聚焦该案矛盾所在,引导当事人转换身份,心平气和地将矛盾化解在“家门口”,既减少诉讼成本又提升案件在当地的普法效果。4

案件调解结束后大关法院干警深入到营盘新村安置点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现场解答、入户发放宣传页、法律宣传围裙等多种形式,将《民法典》知识进一步送到群众身边,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学习民法典的原则与精神,并将这种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到日常生产生活中。本次活动共发放法治宣传材料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余次,为进一步推动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宣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维护民法典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下一步,大关法院将会继续树牢法律宣传旗帜,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推广“以案释法”普法活动形式,主动下沉到村社区坚持在办案中普法,在普法中办案,着力提升辖区内群众法律意识,用法点亮千家万户,让法治精神滋润民心。

 
来源:诉讼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