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大关县人民法院与玉碗镇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一道,在老百姓家门口化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化解了亲属之间存在多年的“后遗症”。
“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
老陈和小陈系叔伯关系。2022年1月,老陈和小陈因修路占用土地的问题未协商一致而产生纠纷,经调解未果。2022年6月,老陈向法院起诉,经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双方达成《土地互换地界确认协议》。但在达成调解后,小陈认为老陈在开挖土地时并未严格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土地,并擅自砍伐了小陈的香椿树。2023年5月,小陈以老陈违反《土地互换地界确认协议》为由,起诉至大关县人民法院。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承办法官通过走访了解分析双方发生矛盾深层次的原因。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亲属关系,为打开双方存在的“心结”,给矛盾降降温,给亲情升升温。承办法官主动联合了玉碗镇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到案涉地块进行现场勘验,充分倾听双方的心里话,“四方联调”迎难而上,站在各方的立场上,从不同角度释法律、明事理、道法理,积极引导双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双方都决定各让一步,双方继续按照《土地互换地界确认协议》履行。考虑到小陈家系建档立卡户,家庭困难,决定为小陈减免诉讼费,一起涉民生纠纷消弭无形之中。“辛苦你们了,为了我们的事情跑了那么多趟”,小陈的母亲由衷感谢的说道。
“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对老百姓来说,他们身边的每一件琐碎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有的甚至是急事、难事。如果这些小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大关法院在案件承办中,综合考虑人情、国法、天理,善用法治智慧化解矛盾纠纷,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以“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的态度,通过多部门联动到群众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用司法的“前移”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个案件,创新性地践行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并在案件办理中开展普法强基,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深入人心,让和谐成为乡村振兴亮丽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