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普法强基专项行动,有力提升辖区群众法治意识。6月2日,大关法院刑事审判庭到上高桥乡新民村开展巡回审判,依法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通过现场开庭,实地审判,让普法走进基层,和人民群众“面对面”,百余名群众参加了旁听庭审。
一面国徽、一条横幅、几张桌子就组成了一个简单而不失庄严的巡回法庭。案件涉及当事人为妯娌,考虑到家庭纠纷在广大农村地区具有普遍性,公正公开审理对于农村家风有良好的促进提升作用,大关县人民法院决定在村委会院坝开展此次现场审判工作。将庭审现场“搬进”乡村一线,向群众宣传法律、现场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
庭审现场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理,结合被告人初犯偶犯情节,加之事发后积极取得被害人谅解,有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官依法对被告人做出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的判决,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案件的主审法官现场开展以案释法。向现场参加庭审的人民群众耐心开展法治宣传,随行干警也穿梭于群众之间,一对一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遇事不冲动,依法解决问题,通过沟通交流,进一步增强了村民的参与度,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让群众真正把法治思维带回家。
一案一普法
司法为民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更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开展巡回审判是法院饯行司法为民的有力举措;是展现新时代法院新形象的实际表现。大关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巡回审判是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彰显了司法人文情怀,也体现了法官无私铁面下的真挚为民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