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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诉前保全+诉中调解+督促履行多管齐下,真正做到纠纷案结事了!
作者:王秋月  发布时间:2023-06-02 11:04:1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大关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保全+诉中调解+督促履行”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从剑拔弩张走向调解离婚,当场兑现义务款50余万元最终案结事了。


【案情简介】


该案系原告谢某诉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方经人介绍认识,2000年8月10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1年10月23日生育女儿小谢。2005年7月谢某的父亲去世,母亲继承遗产后将其赠送给谢某,并签订了赠送协议。2010年起,因需要张某将承包地长期出租给别人。2018年张某将自建房拆除,并扩建了11层房屋,张某将第4至10层(每层三套房屋)房屋,以1680/㎡元的单价转让他人。建房期间,谢某将自己的存款80000元及住房公积金贷款240000元全部用于建房。2023年1月,张某全款购买了一辆奥迪车。因双方婚后感情一般,双方分居已三年有余。2023年5月12日,谢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了离婚诉讼。


【诉前】

原告谢某提交了诉前保全申请书,承办法官审查后出具了保全裁定,并及时将保全裁定移送执行局,执行局干警收到相关材料后,迅速进行查控,冻结谢某名下存款1065447.68元和查封一辆奥迪车。

【诉中】

考虑到婚姻家庭案件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采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式解决纷争更为温和有效,更能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了解,双方均同意离婚,但是对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争议较大。谢某认为张某的存款不止1065447.68元,要求到银行查阅张某的银行流水。张某也向法院主张分割谢某名下的存款、公积金、养老金等。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情绪十分对立。


承办法官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了解原、被告双方矛盾症结所在后,为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确保案件的圆满解决,针对双方财产分割争议提出了财产分割方案。通过“背靠背”的方式,通过先“情”后“理”再“法”向双方释法析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之后,原告谢某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告张某的财产保全,保全措施解除后,张某当庭向谢某支付涉案义务款532723.84元,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大关法院秉持以和为贵的理念,用心用情调处矛盾纠纷,始终将“情、理、法”相结合的解纷思路贯穿于民事审判全过程,强化“诉前保全+诉中调解+督促履行”的工作方法,打出了一套刚柔并济的组合拳,实现了以最小的诉讼成本让人民群众获得最大的司法满意度!



 
来源:大关县人民法院民庭
责任编辑: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