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没有离婚证,而调解书或判决书记载了当事人的隐私信息该怎么办?近日,大关法院在一起调解结案的离婚纠纷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制作了《离婚证明书》。
小李和小刘于2016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因双方性格不合,常常发生吵闹,小李遂向大关法院起诉离婚。经大关法院调解,小李和小刘达成离婚协议,并对未成年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了约定。
为解决诉讼离婚没有离婚证带来的不便,切实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在向双方送达调解书的同时,也将《离婚证明书》一并送达给当事人双方,有效化解了当事人的顾虑。
依照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二是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制作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解除婚姻关系,不再发放离婚证;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用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向民政局换取离婚证。
“法官,调解离婚后,可以给我发一个离婚证吗?”离婚当事人反映他们在离婚后办理户口迁移、银行贷款、出国签证等事项时,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写的太详细了,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也会暴露在人面前,难免会有点尴尬。
诉讼离婚的当事人非常期待人民法院能够出具一份不含个人隐私的离婚证明或者像离婚证那样的证件。
“好的,安排!”当事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和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经人民法院核实后,可以出具《离婚证明书》。
01 什么是《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是指人民法院出具的旨在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婚姻关系解除事实以及解除时间的证明。
02《离婚证明书》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证明书仅记载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判决(调解)离婚法律文书案号、生效时间、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同时加盖大关县人民法院院印。
03《离婚证明书》有什么作用?
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在办理再婚、就业、出入境、银行贷款等需要证明婚姻状况时,避免将详细记载了当事人出生年月、居住地址、夫妻感情破裂原因、财产分割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等涉及个人隐私的离婚裁判文书暴露在他人面前,出具《离婚证明书》可以有效的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与合法权益。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凡是路过的,都是风景,能占据记忆的都是幸福。总结过去,把握当下,展望未来,幸福才会在明天迎接你。”
------法官寄语
愿你不遗憾过往、不畏惧将来,在法官温暖的话语中感受到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