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叮!叮叮!送达开庭传票的当天下午,承办人收到了某公司负责人的一条信息:“我转给他了”并附上了相应的转账记录。次日,唐某来到法院撤诉,脸上已逝去曾到法院时的愤怒与愁容,透露出满心欢喜地笑容。
为了能够追回自己的2880元,唐某几经波折却始终没能成功。私下维权不能,唐某选择对簿公堂,让法院主持正义。在大关法院的巡回普法和督促之下,唐某拿回了自己的2880元,并笑着撤回了起诉。
2023年6月5日,唐某与某公司达成二手车买卖协议,由唐某购买某公司二手小轿车一辆,购车款为6880元,某公司须在6月13日完成车辆的过户登记手续,如不能按时完成需无条件全额退还唐某购车款。协议达成后,唐某依约向某公司支付了购车款,但某公司却未能按时将车辆过户。经双方协商,唐某将车辆交还给某公司,某公司全额退款给唐某。某公司退还款项4000元后,差欠的2880元款项迟迟未退款。经唐某多次催要,某公司多次承诺后,依然不能兑现退款。于是乎,唐某选择了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收案后,承办法官干警及时与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联系。某公司一方对应当退款的事实无异议,口头承诺了退款时间,但却再次言而无信。承办人员,遂巡回上门普法并送达相关应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