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关县人民法院联合上高桥乡政法办、乡妇联、村两委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婚恋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前提,近年来,婚恋家庭矛盾多发易发,为严防“民转刑、刑转民”案件发生,做好婚恋纠纷化解工作,大关县人民法院联合上高桥乡政法办、乡妇联、村两委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经了解,2003年李某某与黄某某经人介绍认识后同居生活,生育长子后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后又共同生育了两个女儿,但2019年黄某某离家出走,双方长期分居,黄某某也未支付过子女抚养费。李某某认为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欲与黄某某离婚。黄某某也认为双方无和好可能,同意离婚,但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为保证矛盾彻底化解,大关县人民法院联合上高桥乡政法办、乡妇联、村两委多次组织李某某与黄某某到村委会进行调解,经过一次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双方心平气和的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某与黄某某自愿离婚,黄某某自愿支付子女抚养费55000元。调解协议达成后,高法官及时带领两位当事人从上高桥乡赶至大关县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大关法院受理该案后及时为双方当事人出具了民事调解书,黄某某也托人及时筹集抚养费送到法院当庭兑现给李某某。至此,这起离婚纠纷在诉前得到圆满化解。
家事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大关县人民法院坚持将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作为推动“主动创稳”的有力抓手,用情理交融的工作方式,用心用情解决好每一起矛盾纠纷,真正做到司法服务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