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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债务人“失联”,债权人诉讼获得意外惊喜
作者:李乾波  发布时间:2023-11-09 17:13:02 打印 字号: | |

近来,大关县人民法院联合盐津县人民法院、镇雄县人民法院等兄弟法院助力债权人寻找“消失的他们”。通过兄弟法院间的通力联动,几名债务人失而复联,并与债权人达成一致协议,部分债务人主动履行了债务,部分债务人将于短期内将债务全部履行完毕。据此,困扰债权人多年的烦心事通过诉讼获得了意外惊喜。


案情回顾

2020年以来,原告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詹某某先后与被告李某某、陈某某等7人达成买卖建筑材料的口头协议。协议达成后,原告先后安排工作人员为几名被告送货上门,每次送货后几名被告或被告的管理人员均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最终在结算后向原告出具《欠条》,《欠条》载明了欠款金额、付款时间及约定原告住所地为纠纷管辖法院。此后,几名被告不仅未按期履行债务,还突然“失联”,原告某公司经多年寻找无果后,一纸诉状诉至大关县人民法院。


调解前—寻找消失的债务人

债务人的“失联”成为案件办理的“壁垒”。收案后,案件承办人认真梳理案件基本情况,并及时与原告的法定代表人詹某某进行电话沟通。因几名被告无一人在大关县辖区,大多数分布在盐津县、镇雄县的辖区,且年关将近案多矛盾突出,逐一外出寻找将更加加剧人案矛盾,严重影响案件的办案周期。为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原告的诉讼时间成本,承办人积极与镇雄县、盐津县两家兄弟法院联系,共同寻找“消失的债务人”。


调解中—失而复联的债务人

经过三家法院的密切联动,一个星期后,几名被告浮出了水面,在承办人的调解下部分被告主动履行了差欠的货款,部分被告与原告达成短期内将债务主动履行完毕的协议。为此,原告诉至大关县人民法院的七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两周内得到了解决。


调解后—喜出望外的债权人

随着案件被告的失而复联,双方之间的纠纷得到解决,原告的部分债权拿到了“真金白银”,部分债权得到了人民法院的司法保障。案件办结后,原告的法定代表人詹某某高兴地向承办人感叹到:“你们法院的办案速度太快了,我没想到这么快就会有结果。”


 
来源:诉讼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