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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调解+律师助力”组合拳开启化解纠纷新篇章
作者:王秋月  发布时间:2023-11-09 17:00:4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大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调解+律师助力”双向奔赴,成功调解了两起纠纷,并督促了双方当事人当庭履行,彻底从源头上解决了双方的矛盾,实现了调解+履行一步到位的良好效果,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案件一:

2018年10月原告某市政公司将承建某地公共厕所项目转包给被告石某,石某聘请了案外人陶某从事钢筋工工作,后陶某在扎钢筋的过程中受伤住院,在住院期间原告为陶某垫付了医疗费、生活费等各种费用114787.01元,后陶某向大关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经裁决原告某市政公司应支付陶某各项费用309398.56元。原告不服该裁决向本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后原告支付陶某268000元。原告认为陶某擅自聘请,其受伤也是在被告石某所承建的公共厕所时发生的,石某应承担最终责任。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被告石某诉至法院。


案件二:

原告秦某系被告大关某村委会村民小组的村民,2022年7月26日,被告大关某村委会安排原告秦某到该村某处维修灌溉堰沟,经该社的社长通知,原告秦某到工作地点劳作时从宽约30-40厘米,高约10几米的水沟掉落到悬崖下受伤,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治疗,并要求鉴定机构对伤情进行鉴定。经双方多次协商,并未得到实际解决,原告秦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调解,制定方案】

庭前,承办法官通过仔细阅卷,了解到两案均存在其特殊性,遂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由于双方产生纠纷已久,对立情绪较大,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开庭,因考虑到以判决方式不利于化解矛盾纠纷,也不利于修复双方之间的关系,在开庭时承办法官便主动将调解思路融入到庭审全过程。在庭审过程中,首先通过快节奏的庭审环节,迅速厘清法律事实,而后引导双方从对立到换位思考,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庭后,承办法官通过打电话、加微信、发消息等方式,多次向双方当事人及律师开展法律释明工作,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


【律师助力,纠纷化解】

一方面承办法官与原、被告双方代理律师就案件事实和调解的具体方案从法律角度分析解释,并从情理角度向双方疏导说明,一方面通过律师的答疑解惑,实事求是地向当事人讲解案件事实和法律知识,及时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案件利弊,降低了双方当事人对案件诉讼中不切实际的心理预期,减少了诉讼的盲目性,客观公正引导当事人进行诉讼调解。

经过承办法官与律师的共同努力,在“情、理、法”的融合作用下,促成双方达最终成调解方案,原、被告打开了心结,当庭履行付款义务,有力杜绝后续案件的发生,有效化解了各方矛盾。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圆满化解。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大关法院始终将调解的思路贯彻案件的始终,积极探索诉讼调解的新途径,主动拓宽司法服务的新内容,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效快捷的服务,将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的满意度。


 
来源:大关县人民法院民庭
责任编辑: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