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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法院:在涉执“小标的”案件中下足绣花功夫
作者:张涨  发布时间:2023-11-24 09:40:40 打印 字号: | |

10月9日以来,

大关县人民法院根据

最高院安排部署切实开展好

“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

加大执行力度,

用足用活用好打击

“老赖”的“十八般武艺”,

努力让“小标的”

执行案件案结事了,

让胜诉当事人的权益落到实处。


2018年,

胡某贵将74根木材出售给侯某强,

每立方米600元,共计8261.00元。

但过了两年,

候某强依然未给付购木款,

胡某贵将侯某强诉至法院。

经调解,

侯某强定于2023年6月30日前给付义务款,

侯某强逾期未履行义务,

胡某贵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

本院依法查控了侯某强名下财产,

未查控到可供执行财产,

法院多次通知侯某强到庭配合执行工作,

但其未到庭。



11月15日,

执行干警到侯某强住处找到侯某强,

督促其履行义务,其拒不履行,

法院依法将其带到法院拘押室,

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经过体检等程序,

在送往拘留所途中,

侯某强认识到自身错误,

立即联系亲友,

将8261.00元案款送到法院,

同时,

向法院出具悔过书,

法院依法解除对其采取的拘留措施,

案件成功执行完毕。

遇到同样烦恼的还有唐某华。




2018年,

李某伟因资金周转困难,

向唐某华借款20000.00元,

唐某华多次催促李某伟履行义务,

但唐某华依然未履行义务。

经法院调解李某伟定于

2023年9月24日

给付唐某华借款20000.00元。


李某伟逾期未履行义务,

唐某华申请执行。

执行中,

执行干警多次督促李某伟履行义务,

但李某伟肆无忌惮,拒不履行。

执行员将李某带到法院,

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得知执行员找到李某伟,

唐某华立即从江苏坐飞机来到大关法院,

现场见证法院执行,

李某伟四处打电话借款,

仅筹到14600.00元。

“你们法官也辛苦,

为了我们的事到下午还没有吃饭早饭,

剩余的我不要了!”

执行员给唐某华讲清情理和法理,

其自愿放弃剩余5400.00元,

案件成功执行完毕。

大关法院“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以来,拟拘留7人,送入拘留所拘留3人。下一步,大关法院将充分发挥执行职责,秉承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执行理念,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及时实现,切实在涉农民工资、“三养案件”、工伤等“小标的”中下足绣花功夫,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来源:大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责任编辑: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