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悬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顾大洪,男,1984年出生,汉族,住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木杆镇细沙村民委员会龙塘村民小组21号。公民身份号码:5321251984XXXX2111。
执行案号:(2022)云0624执519号
上述被执行人需履行债务本金176000.00元及案件受理费和执行费。希望知晓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如提供的线索是本院没有掌握或者申请人没有提供,经查证属实并据以执行完毕,本院将按照下列标准给举报人以下奖励:如通过举报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并使之到案履行债务,或因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收回全部或部分案款的,本院最高将按照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额的20%划付给举报人作为奖金。举报可采用书面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举报电话:08703061061(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联系人:张警官。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本院安排专人负责举报人的举报工作,承诺维护举报者的利益,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杜绝打击报复。
悬赏金领取方式:对于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举报人,本院在举报的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后三十日内,从执行到位款项中优先扣取悬赏金支付给举报人。
奖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奖金均含税,需提供相应完税发票。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5年2月4日
本悬赏令,解释权归云南省大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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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