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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调解化心结 一案促双解

作者:龙朝珍  发布时间:2024-03-04 16:39:25 打印 字号: | |

“小案不小办”

每一件小案背后

都可能关涉一个人的命运

一家人的幸福

大关法院立足审判职能

牢固树立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

的理念

办好每一个案件

真正让当事人感受到

法律的公正和温情


案情简介

王某女与李某男系夫妻关系,两人婚后育有两个儿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在户籍地修建房屋三间,向银行贷款本金30000元。双方协商未果后,王某将李某起诉至大关法院。

开展化解

接到案件后,办案人员通过庭前阅卷、梳理证据分别电话联系王某、李某后了解到,被告并非一定要原告支付100余万的高额补偿款才同意离婚,而是心里有抵触情绪。办案人员通过上门零距离“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听取双方对家庭和彼此的想法,同时多次深入社区、邻里街坊,全面了解掌握当事人的感情状况。经过多次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式开导双方当事人。最终,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达成了一致意见:原、被告双方自愿离婚,次子随被告生活,原告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1000元至其年满18周岁止。向云南大关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由原告负责偿还。共同修建的房屋三间均赠予给子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办案人员及时制作民事调解书,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至此,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圆满解决。

然而,办案人员的工作还没有结束......诉讼过程中, 被告反映原告已外出务工四年,在这期间,被告一直在家照顾10岁的次子,平时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经济十分困难,为了解决将来原告不偿还贷款的后顾之忧,要求原告立即偿还银行贷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

办案人员得知该情况后,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与云南大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向银行详细介绍了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告知银行当事人申请提前还款的,银行应予以办理。于是,在案件调解成功当日,在办案人员的协助下,原、被告在云南大关农村商业银行贷款的本金30000元及利息168.42元全部清偿完毕。


法官寄语:

婚姻家庭案件的妥善解决,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和睦和整个社会的稳定。两案的顺利了结,既在实质上化解了矛盾纠纷,也在短时间内办结了两起案件,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大关法院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把能动司法理念、“如我在诉”意识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用心用情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不断推出更加符合新时代要求、符合群众期盼的“暖心”办案举措。



 
来源:诉讼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