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人民法院
一直坚持和发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
深化诉源治理工作
上门零距离面对面了解诉求
倾听当事人的意见
就地解决问题
将矛盾化解在最“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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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关县人民法院案件承办法官带领工作人员实地到刑事附带民事原告高某的家中,耐心倾听高某的诉求、意见,并为高某解决问题以及释法说理。
大关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宁某、廖某、腾某涉嫌盗窃罪向本院提起公诉。在审判过程中,高某作为该盗窃案的受害者,向本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三被告人赔偿其损失。案件承办法官在审查后认为,在办理盗窃案件中违法所得的财物,依法应在刑事判决书中判令被害人,不能返还的,应当责令退赔。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高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不符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理范围。承办法官和工作人员来到被害人家中,告知相关法律规定。通过现场释法说理,高某明白了相关法律规定,也非常感谢承办法官能够实地到家中了解他们的诉求,并实际为他们的权益着想,也进行了一次普法教育,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于是当场表示自愿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法院依法判决。
大关法院每一位案件承办法官始终秉持“群众之事无小事”工作理念,本着“如我在诉”的工作态度,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目标,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他们经常说,这看似是一件小事、小纠纷,背后关联的却是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利益,承载着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真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