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关县人民法院联合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为诉源治理工作增添了一道新“枫”景。
年初,李某甲家中操办喜宴,李某乙前往帮忙。帮忙过程中李某甲家的挡棚突然坍塌,挡棚上的砖块掉落砸中李某乙,导致李某乙头部、颈部受伤。李某乙受伤住院期间,李某甲承担了相关医疗费。但李某乙出院后,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分歧和争议,经当地村委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李某乙一纸诉状将李某甲诉至法院,要求李某甲赔偿其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损失1万余元。大关法院收到材料后认真审查并分析案情,积极联系当地人民调解委员组织联合调解。法院工作人员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民法典》关于义务帮工的规定,明确各自的责任与义务。调解委员会则利用对村民情况的深入了解,以情动人,不断唤起他们对昔日邻里情谊的回忆。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在法院和村调解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即履行完毕,一场可能引发长期纠纷的事件就此平息。
近年来,面对日益复杂多元的社会矛盾和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大关法院不断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加强与各方力量的协作联动,持续推动诉源治理向纵深发展,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推动“枫桥经验”与时俱进,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