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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质增效创一流】多部门联动: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作者:姜懿玲  发布时间:2024-07-17 09:02:34 打印 字号: | |

彩礼

源自我国古代的“聘礼”制度

“三书六礼”中的“纳征”系其前身

作为我国民间嫁娶

活动中的一项传统习俗

彩礼兼具一定的

社会与文化属性

然而

近些年来彩礼出现异化

“礼”的本质退化

“财”的特性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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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关法院成功处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原告张某与被告刘某按照农村习俗举办婚礼,同居生活后发现双方性格差异过大,无法继续生活,因彩礼返还产生纠纷。案件最终通过当事人各自所在地的司法所所长及法院办案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司法确认后当庭返还彩礼21000元。

婚姻应以感情为基础,彩礼固然具备一定的社会属性,但不应以彩礼的高低作为是否缔结婚姻的前提条件,更不应形成攀比之风,背离彩礼的初衷。轰轰烈烈是爱,可能爱得热烈奔放且浪漫,但褪去激情后,还有责任和柴米油盐,平平谈谈也未尝不可。婚姻不易,且行且惜,困难重重,惟愿携手并肩,攻克难关,与君共勉。

案结事了化纠纷,定纷止争促和谐。下一步,大关法院将进一步以“三源治理”(诉源、执源、信源)为抓手,坚持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实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来源:诉讼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