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杆镇三江口,地处高海拔山区,气候多变,居民饮酒习俗浓厚,随着道路条件的改善,酒驾问题日益严峻,严重威胁村民生命财产安全。7月23日,大关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入三江口苗族群众聚居安置点开展危险驾驶罪系列案巡回审理工作,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将法庭搬到群众身边。
韩某甲案:
2024年6月17日,韩某甲无证驾驶摩托车,行驶至镇桧线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定量分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238.54mg/100ml,应当依法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
张某乙案:
同年6月7日,张某乙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行驶至镇桧线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定量分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3.11mg/100ml,同样触犯危险驾驶罪。经审理,法官根据两起危险驾驶罪案件的具体事实,从犯罪性质、社会危害、量刑情节等方面综合考虑作出判决,当庭宣判对两名被告人分别处以拘役一个月至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两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法官因地制宜以案释法,详细阐释酒驾、醉驾的法律界定、危害及后果,强调“醉驾红线”不可逾越。
大关法院结合辖区特点,转变工作思路,创新性地采用巡回审理模式变“坐堂问案”为“送法上门”,有力助推了诉源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这样不仅实现了司法服务的主动下沉和贴近群众,还在道路交通安全等领域深入践行了“抓前端、治未病”的预防性司法理念。更重要的是通过公开庭审、当庭宣判、以案释法等形式,达到了“审判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深远效果。
下一步,大关法院将继续深化巡回审理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协同配合,共同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